现因教学科研以及学校发展的需要,根据《华东政法大学人员招聘暂行办法》,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面向社会招聘师资人员。一、基本条件1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2.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、专业、资格或技能;3.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4.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二、师资的招聘条件1.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或本专业最高学位;2.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,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;3.应聘人员的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,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;4.博士后出站人员以及获得海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的人员优先。三、招聘岗位、职数以及具体条件